香港还有办签证么?
1. 2017年4月1日起,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只需持有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及香港的签注即可;而之前需要办理的是赴港的签证(L签)。
2.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从内地城市经深圳口岸去香港的话,那就还需要同时持有能够“送关”的机票/船票,否则就不能过关。但如果是从香港机场或香港码头出发的航班/轮渡就无须再提供能“送关”的票据了。
另外,如果旅客是从广州、佛山、江门和珠海这4个城市任一口岸前往香港,就不需要提供联程机票或行程表。
3. 除了商务(S)、团队旅游(L)、个人旅游(G)、探亲(F)、访友(X)、探亲(F)、商务(S)、其他(Q)类别的香港自由行签注外,还新增了一项“逗留”类别的香港签注,并且将原来只适用于在深圳定居的“定居”类别改为“逗留”,以方便已经在深圳定居的人员在往来香港时更为便利。该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两次、一年三次、一年多次四种。
4. 在申请方面则是取消了申请人须先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的要求,并允许十六周岁以下的内地小童单独申请香港签注。申请人也可选择在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5. 为了加强香港与内地的交流,新签注种类也相应地增加了可入境的次数,其中逗留类的签注次数增加到了每年三次至多次不等。
6. 根据规定,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只要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则可在当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种签注:
一是在当地就业(指任职、受雇、个体经营)且满一年,需提供本人社保证明。
二是居住在当地满一年(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记录为准),需提供当地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在当地全日制学校就读且满一年的在校生可提供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