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小孩是给几年签证?
1924年前,没有任何规定限制美国人移民(或返回)美国。 1924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移民国土法》,对美籍公民的移民自由进行了限制。其中第3节“禁止与惩罚”中第7款规定:任何美籍公民凡在美国政府机构被指控为非法移民者,无论罪名是否成立,均不得再获得入境许可证;如果该违法人已在国外,且其本人表示愿意接受判决结果而不返回美国,则允许该人在判决生效后五年内不再获准入境。这就是著名的“十年内不准入境”条款。 此后的80多年间,美国的法律和司法判例不断补充、发展这一条款。目前,这个条款的内容是:所有在美籍公民都被视为已同意此项规定,除非能证明在年满16岁时离开美国是出于非自愿目的并无法自行选择返美与否;同时,只要在美国曾被认定为非法移民而未被判处终身不准入境(即10年以上徒刑),且在判决执行完毕后未再犯有重罪,就可在十年之后申请恢复入境外国人权利,而此规定不适用于因重大犯罪、暴力犯罪而被判重刑甚至无期徒刑者。
以上资料引自于 因此,要搞清楚题主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几个关键词的含义: 1. “visa of entry”(入境签):指从海外进入美国时获取的美国入境签证,俗称“小绿卡”,有效期一般为半年到一年不等(视签发国家而定)。持有效的小绿卡入境美国后,一般会被要求办理“I-94记录卡”,注明入境日期及停留期限等。若出境时间超过停留期限,需要在入境前办理延期手续。 持有有效的“visa of entry”并不代表可以永久居留或者最终移民成功——事实上绝大多数赴美留学、工作的人都没有资格取得所谓的“green card ”。他们通常只能拿一个为期一到三年的“non green card temporary resident visa(NPR visa)”身份留在美国。这种非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到期后可申请延期,但只可延一次。NPR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享受美国福利,也不能自由移动至其他西方国家,一旦失去身份,将可能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例如遣返、被禁止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入境美国以及被列入黑名单等。 2. “ban from entering USA for ten years"(十年内不准入境):这是1924年美国国会所通过的法案中的原话,它规定了某些特定类型的美国人将被十年内禁止入境,而这些类型的人通常是在美华人(华裔)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今天的美国,这一条款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因违反美国移民法被美国法院以非法移民罪定罪并在宣判后的10年期间内在海外居住的美籍公民,以及被判重罪的美国公民,如:贩毒、贩卖人口、组织跨国犯罪等等。 如果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前科”,即使是在十年之内回国的,仍然会遭到拒绝入境。 3. “illegal immigrant":这个词在中文里常被翻译成“非法移民”,但实际上并不准确。严格来说应该是“未获得合法身份的移民”。因为根据美国宪法,每个人都有移民美国并获得美国国籍的权利,只是这些移民必须首先得到美国政府批准才可开始移民程序并最终成为美国公民。对于大多数想移民的人来说,通过正常的移民渠道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才有了大量通过偷渡等方式非法移民的人群存在。
当然,由于美国政府的政策比较宽松,对于非法移民的处理也比较灵活,对于那些通过正常渠道申请移民被拒的、或者那些已经在美生活一段时间却还未拿到移民身份的人,一般不会给予重罪处理,也就不会被列入禁止入境者的名单了。 对于大多数来美旅游或探亲的人而言,“ten year ban from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根本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毕竟大多数人都不具备这样的经历。但是,如果是“中国城”华人的后代的话,那么这个问题就不能不引起注意啦~ 最后提一句,今天美国主流社会对于“Chinese Immigrant”的看法还是相当复杂的,除了一些负面的看法之外,还有一些偏正面的评价。虽然近年来随着中美之间关系的逐渐缓和和中国影响力的日渐提升,美国公众对中国人的负面看法有所改观,但对于中国人的移民行为依然有不少偏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