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r2签证能入境吗?
IR2和TRV一样,都是移民签证的类别 加拿大是先签发一个旅游签证(TRV)给申请人,等申请人的配偶子女拿到移民纸后再登陆加拿大转为居民身份,这叫“配偶子女移民”;
美国的配偶子女移民是先给申请人签发移民签证(IR1/CR1/IR2/CR2)然后申请人再到美成为永久居民,这称为“亲属移民” IR1、CR1、IR2、CR2这些类别的移民签证是颁发给已经在美国国籍或者移民身份的公民的,所以IR1、CR1又被称为“公民递送签证”也就是Citizenship Delivery Visa的意思 CIVILIAN就是公民的意思了,那么CDV这个单词就是指公民递送签证 所以要持有这种签证才能进入美国
现在你要问的是在入境的时候海关是否允许你以移民签证的身份入境呢? 以IR1、CR1为例 在2004年1月之前,这两类签证是允许以旅游签注入境的.因为当时没有严格区分移民签证和旅游签证,而这两种签证的持有人都可以被视同为"civilian visitor" 后来出于打击偷渡和难民的目的,美国政府开始限制IR1, CR1持移民签证者入境,并出台了相应的规则加以规定:
A. 该规则适用于所有发放于1/4/6月的IR1或CR1; B. 该规则不适用于任何因出生而获得的绿卡申请人,包括: 1. 如果父母双方都在美国拥有合法永久居留权且在申请人在出生前就已获得,或是其中至少一方是在申请人出生后不久便获得; 2.如果申请人在出生时已被认定为受保护人; 3.如果在申请人大于4岁的时候才离开美国并且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其与父母关系的确切文件,例如护照复印件; 对于其他类型的申请则不适用本规则的C部分的内容 C.以下情况将禁止申请人及任何随同入美的人员以游客身份入境: A. 申请者及其随行家属未持有有效美国护照;或者是, B. 申请者或其家庭中的某成员曾经或正在受到美国政府的调查或起诉; 或是, C. 申请者或其家庭成员中有被移民局怀疑有移民倾向或被拒绝入境记录的人 D.若以上任一条件被满足,申请人将被遣返至原出境地。 E. 当上述原因中的任何一个发生的时候,美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或领事馆不再负责审查申请者赴美资格,而是建议有关人士向本国政府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