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资上多少税?
这个问题,我去年问过CRA(加拿大税务局),他们的回复是: 简单地说,在加拿大挣多少钱交多少税,跟你申报的收入的类别有关——报的工资还是自雇的收入,二者区别很大。
自雇收入(Self-employed income)是指从自己的事业所获取的收入,包括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如律师、会计师等赚取的收入;而报的工资(Employment income)则是指从所受雇的公司或机构所获得的工资和奖金。 二者的税率是不一样的。
另外,如果你年薪超过10万加币(约45万元人民币)但不超过12.5万加币(约63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还需要支付2%的“高收入人群税收”(High Income Tax)。
不过,这个高收入人群的税收是有退税政策的!只要在第二年的3月之前提出申请,就能够申请退回多缴的税款。 但如果年收入没有达到10万加币的话,就不用缴纳这笔2%的高收入人群税收了。
以一个50岁的员工为例,假设他在一家公司工作,每年拿11万元的工资(相当于63万元人民币,按照目前的汇率计算的),纳税额如何计算呢? 因为月薪等于年收入除以12,所以每月工资扣除金额为11万元除以12,也就是每个月8333元。
然后,根据加拿大的个人所得税表,选择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Wage and Salary Tax Table),以工资扣除5%的额度后,对应税率表来计算应交的税款。 下面给出两个案例,一个是高收入的情况,一个是低收入的,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怎么缴税。
案例一: 年薪12.5万元,不需要交2%的高收入人群税收。应缴纳的税额=12.5万元×45%-12500元(免税收入)=49125元。
案例二: 年薪5万元,需要交2%的高收入人群税收。应纳税额=(5万元+6万元)×2%+5万元×3%(利息支出)=6100元。 以上计算的是税局规定的“应纳税收入”(Taxable Income)。
还有“净收入”(Net Income)的概念。所谓“净收入”指的是“应纳税收入”减去“可减免金额”(Taxable Allowances)后的余额。 对纳税人来说,“可减免金额”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到纳税抵免(Tax Deductions)的问题。 什么是纳税抵免呢?举个例子就明白了。
假如老王今年交了10万元的房租给房东,用来在公司办公,但是他的公司并没有实际经营。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向税局申请房租抵免,拿到10万元的租房抵免。
注意这里说的可不是贷款买房那种按揭哟,而是租房的“按揭”——从字面上很容易混淆。 有了这10万元的按揭,老王的“净收入”就变成了:“应纳税收入”减去“可减免金额”之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