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资产包括哪些?
根据国际移民法律,可以将移民资产分为: 货币资金类(money fund)----如存款、现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实物资产类(physical assets)----如房产、车产、公司资产等 知识产权类(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如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的权利金收入 对于移民申请的考量,这些资产是否属于申请人所有或完全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同时,移民局也会审核申请人的现金流是否能够承担移民后所需要的开支,例如在新西兰买房移民政策下,申请人需证明自己拥有6.5万纽币以上的流动资产,而在加拿大投资移民的政策中则要求申请人在成立目标企业之前有100万加币的资产并且能出示来源证明的合理性。在申请永居身份时,移民局同样会调查这些资产的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申请人的全部资产都要申报,只需申报对移民结果构成影响的财产就可以了。比如,申请人虽然在国内有很多房产,但已经出售且名下再无房产了,那么这些房产就不需要再申报了。反之,如果申请人名下还有多套房产,虽然没有出售,但是移民官仍然可能认为申请人的经济依赖于这些房产,从而提出质疑。所以,建议申请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而隐瞒财产。
事实上,除了上述提到的移民资产之外,还有一些财产是无需申报的,主要包括: 债务:包括信用卡透支和贷款等等; 小额银行存款:通常指5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存款; 保险:包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退休金、养老金:包括公积金; 赠予: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赠与的房产; 继承财产:包括被继承人所遗留的房屋产权或股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