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球征税体制?
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的是单一的税收体制,所以对于全球纳税公民来讲,只需要就中国的所得缴纳一次税即可。但是在新的综合与分配制度下,全球纳税人必须就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所得缴纳相应税收,这就形成了全球征税的新格局。
所谓的全球征税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构对其他所属国家或地区取得的所得进行税收管辖的权利,以及对其他国内公民在全球取得的所得进行税收管辖的权利。全球征税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可以避免多重征税和实现利益合理转移两个方面。
1、可以避免多重征税
实行全球征税体制,可以有效避免因单一国家或地区在征税方面所存在着的税收优惠而引起的多重征税现象。这将有利于避免企业通过跨国转移收入形式进行偷逃税的行为,也可以避免个人因全球境内投资收益,引起全球范围内的双重征税。
2、促进国际资本流动合理化
实行全球征税体制,有助于保证全球纳税人的境外所得和资产能得到合理的分配和安排,避免因全球各国和地区实行不同的税收制度所造成的税收损失。同时还可以保障全球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跨国界投资和资本流动,并使之达到最大化。
但是对于个人来说,全球征税的不利之处表现在,个人要针对全球收入向多个国家缴纳相应的税收,这样将大大增加税收负担。以美国为例,在2016年是实行全国联邦税制,只有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实行个人所得税,其征税范围是来源于本地的所得以及来自全国范围内的投资所得。实行全球征税后,美国将征收全球个人所得税,同时为了鼓励美国公民长期在国家居住,还将对全球公民的境外累计财产进行征税。
我国现阶段的税制仍然实行的是区域性分配制度,尚未加入全球征税的行列。但是2017年我国开始实施的“营改增”政策,已经有所尝试。根据所缴纳税款地区不同,将企业发生的国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政策实施效果卓有成效。可以预计,在未来的国际经济新体系下,全球税收安排将会是新的常态,我国现阶段的单一税制将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体制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