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算不算双国籍?
问:我男友是美国公民,我们准备结婚,听说结婚后我可以拿美国绿卡,但我担心拿了美国绿卡之后,会变成双国籍,以后还能够在国内使用中国护照吗?我该选择哪种移民方式比较合适?
答:持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不能同时拥有美国国籍和中华民国(台湾)国籍。如符合相关规定,可受美国庇护免于外国政府迫害;受美国法律保护,可在美国境外缴纳美国税务;可自由进出美国,不需要再办理美国签证;可定居在美国,可在美国工作、生活和居住;可申请父母、配偶及子女赴美团聚,但必须居住在美国;无相应规定时,必须在美国境外居住最多一年,否则视同为放弃美国国籍。
一般来讲,美国绿卡分为两类:就业绿卡和亲属移民绿卡。前者通过在工作职位或者投资上满足一定的条件获得,主要目的还是要让与美国有工作协定的国家公民为美国输入更多的先进技术和提高美国劳动力教育水平。后者是由美国公民或者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申请移民,是典型的亲属团聚型移民。
中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考虑到中国的发展潜力,美国对中国居民一直极为关注。美国通过各类签证和服务签证吸引中国优秀人员的出国移民,同时,还通过设置一系列的限制和障碍来阻止大部分外国人的“越境”移民。
对于想通过美国各类移民方式迁居美国的申请人而言,如何提升个人申请成功率,并顺利“上车”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美国不接受双重国籍,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常常允许部分移民以“过渡身份”持美国绿卡居住在国内。
对于“过渡身份”的获取,主要取决于申请人自身情况和申请时的美国政策。一般而言,以下几种身份可被看作是“过渡身份”持有者:
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中规定,出资人或其配偶于上一财年内(即上一年七月至年底),拥有至少50万美元资产;或在上一年七月之前,拥有超过50万-100万美元的资产。符合此种条件的申请人,可为国内亲友代为申请美国EB-5投资移民。由于该类申请人主要是为国内亲友出资金移民,资金最终仍是用于国内日常生活居住,并且申请人本身仍以中国常住居民的身份生活,所以其被看作是“过渡身份”的持有者。
美国 EB-1杰出人才移民是特赦移民,申请成功即获得永久绿卡,无需经历漫长的排队等候。申请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人除需符合国内有关的法律规定外,还要符合美国法案所规定的申请条件。美国EB-1移民局对“杰出才能”的定义非常广泛,几乎所有的专业都能够通过这个渠道移民到美国。美国EB-1类别的移民申请,无须寻求劳工证,也无须有任何雇主愿意出荐,只要证明自己具备杰出才能,即可入境加拿大。
E-1签证对被申请人全职在美国外资公司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而且只要认为被签证人在国内有相关技术或者管理能力,无需担任管理职务,可以做经理,也可以自己做老板。而且一人申请,全家都可获得E-1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