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签证是什么的缩写?
E-3 是日本政府于1990年为了吸引美国专业技术人员在日本的就业而设立的“特定技能”在留资格,主要面向澳洲公民(由于澳洲和日美双边贸易及访客协定)。持有该资格者在获得日本法务省批核后可以在日本从事三年工作,其后可以再续签两次,最长可在日本居留20年。 虽然名为“特定技能”,但并非技术移民。 E-3申请人在入境前必须取得日本入国管理局签发的 “留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然后才可向日本使领馆申请“ 入境许可”。申请人必须在取得“入境许可”后才可以购买机票。
申请条件: · 年龄上限为50岁; · 在澳大利亚合法居住满两年; · 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往返日本与住所之间的费用以及在日本的生活费; · 无犯罪记录; ·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先天性疾病等不适合从事该职业的疾病或缺陷; · 日本语达到 N4水平以上(日语学校修业年限2年的以毕业成绩为准) · 能够正确书写简单的日语申请书、履历书等书面资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 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复印件一份 · 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 照片8张白底彩照(3.5*4.5) · 签证申请表 · 签证申请费缴费发票原件一张 · 学历证明 (专科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 出生公证 (本人及父母的姓名需与护照一致)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 无犯罪公证书 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中英翻译件 两份
注意: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用正规信纸手写并贴有申请者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中英日三种语言的表格,请根据申请人户籍填写汉语、英语或日语。 办理时间大约6个月左右。期间申请人不能离境。如果中途出现拒签,之前所交费用一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