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f-3-1签证什么意思?
F3,也就是家庭团聚类移民签证(Family Immigrant Visa),和亲属移民不同,这类签证的申请人可以是外国人通过结婚或者父母等直系亲属取得定居权而获得永久居留身份。 申请人的配偶和孩子可一起移民。
一般来说,根据婚姻缔结的时间、婚姻基础、夫妻双方是否同居以及子女的年龄来判定婚姻是否真实并且符合家庭团聚的条件呢?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由于年龄较小,可能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就要看其父母是如何抚养他们的了。 如果婚姻关系不真实或者有悖于家庭团圆的原则,美国移民局可以通过一些事实进行判断。 在2004年7月之前,申请人要证明他们与配偶是真实结婚,只要他们在申请前6个月内出示一份有效的结婚证书即可;而对于在2004年7月后提出申请的人则必须提供能够充分说明婚姻真实性的事实或证据。这些包括双方的照片和录像资料,对方出生证上的签名,双方过去寄过来的信,双方参加宗教仪式的请柬等等作为佐证材料。
从上面可知,要想成功申请到F3类别的移民签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因此如果您的家人有申请此类签证的需求的话,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来进行咨询哦!不过现在国内的移民律师事务所还处在起步阶段,服务水平和收费标准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所以大家在寻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分辨啊!在这里也给大家推荐一家我找过的律所——北京冠泽国际留学移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泽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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