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换加拿大国籍?
一、更换国籍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外国国籍:(一)年满十八周岁;(二)中国国籍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同时第九条规定:“下列情形,不丧失华裔外籍身份:(一)外国人持有中国永久居留身份证;(二)外国人持护照和签证入境,并在中国境内定居;(三)外国人持旅行证或外交护照入境,并在中国境内工作;(四)外国人持海洋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捕捞许可证在中国沿海海域或者内陆水域作业并且居住;(五)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想要改变国籍,成为外国公民,除满足“年满18岁”“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有正当理由”这一条件方可提出申请。
二、“有正当理由”的具体涵义 根据《国籍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有正当理由”是指: (一)为了追求自由而离开中国国籍所在的国;
(二)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出让了中国国籍所在的国的国籍;
(三)由于政治原因而被迫失去中国国籍的;
(四)因为无法取得出国所需的证件或者被拒绝给予签证,而处于非法居留状态的;
(五)为了接受中国的教育或其他服务,而不远万里回国者;
(六)为了保护或追求某种权利,而回国向有关方面提出申诉的人,但以出身为理由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放弃国籍与恢复国籍都需要经过法律的严格程序,因此大家在选择是否放弃中国籍时需注意,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做出伤害自己利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