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的学校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法学院校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本科教育阶段设有法学专业的学校(简称“本有法学”);另一类是本科教育阶段没有法学专业的学校(简称“本无法学”)。 对于想报考法律硕士的同学来说,主要考虑 “本有法学” 这一类。这类学校培养的人才具备较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对于不想考研、想直接就业的同学而言,可以选择这类学校的法学专业,因为其本科毕业即拥有法科学历背景。 目前,我国共有108所本有法学性质的院校。其中,50所学校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79所学校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在 “本有法学” 这108所院校中,分为五个层次:第一等级包括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所高校;第二等级包括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6所高校;第三等级包括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8所大学;第四等级包括郑州大学、湖南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16所大学;第五等级包括北京工商大学、山西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等22所大学。
在研究生阶段,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分为两个层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的招生方式与统招研究生相同,考生达到规定的录取标准后,获得硕士研究生学籍。毕业时,可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专业型硕士主要面向有工作经验的考生,培养目标更指向职业化,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由于专业型硕士最初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服务职业需求,因此很多专业型硕士学位在获取上比学术型硕士学位更容易些。 不过近年来,不少学校对专业型的选拔也越来越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