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需要税款申报吗?
学生需要报个人收入纳税,但是只报收入不用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其中第一条和第二条中的“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休假补贴等。 作为学生的你,在学校从事打工活动,取得的工资收入(兼职)或者劳务收入,属于上述第二项“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照规定,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鉴于你的应税收入没有超过800元/月,所以不需要缴纳个税。 但是,从2019年1月开始,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对于纳税人在2018年度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准予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予以退税。如果你实际取得收入的月份不足6个月,则不能申请退税,应并入以后季度的收入一并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