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帮助香港吗?
当然,在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之前,英属港府与国民政府是直接向英国的殖民地移民的——即从大陆去香港的移民要缴纳“移民税”(1958年开始征收);而在1949年之后每年约30万渡海投奔自由世界的内地人则无需缴费。
在60年代之后英属港府开始执行“优粤计划”——给广东籍难民发放特别居留证以便利他们赴港定居并在此后成为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新移民。 “优粤计划”分为“简易审批类别”(S类)和“高技能类别”(H类) 前者针对的是普通家庭,后者则面向专业人士(包括技术工种如泥水匠、木工等及白领阶层)以及有专长的个人(如运动员、艺人等)。 按照当时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在12个月内完成所有申请手续。而“简易审批类别”的处理时间仅为7天,若申请人在规定的12个月期限内未能办妥全部手续或者被撤销申请则必须离港。因此该类型又被称为“限批类”或“7+7型”。 据港府统计在1976年至1996年间约有60.4万名内地居民通过“优粤计划”获得入境许可(不包括已经去世的申请人)。其中来自广东省的约为57.7万人占96%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人群在当时并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难民,因为他们并没有达到联合国难民署认定的“由于无法前往国外避难因而处于严重危险之中”的情形。但他们确实符合联合国难民署对“由于政治原因被迫离境的人”的定义。
所以这些移民与其说是“难民”不如说更接近“政治避难的平民”。 对于港英当局来说尽管他们可以从殖民地榨取无限制的利益但毕竟需要付钱给伦敦。同时作为“世界工厂”的贸易盈余也使英镑储备大增从而为英联邦国家尤其是其殖民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另一方面从1945年起英国先后向港英当局提供了总额大约6300万吨的粮食以及其他生活用品以补贴香港人民的日常生活开支。此外自1949年到1976年间英国还向香港提供了价值1.2亿立方英尺的汽油和煤炭以替代香港本地的矿产能源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