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婚姻的定义是什么?
这就要说到澳大利亚法律中的“实质性”婚姻和“形式性”婚姻的区别了,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概念——“真实存在”(de facto)关系。 根据澳大利亚法律,结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实质性的”婚姻关系;另一个是“仪式的”(formal)婚姻。 所谓 “实质性的”婚姻,就是指一对伴侣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否被看作是“夫妻”(spouses)。如果是的话,他们的义务、权利与责任以及孩子的问题都将被正确地对待与处理。
也就是说在澳大利亚只要没有登记结婚但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男女之间也有所谓的“婚姻”,这种“婚姻”就叫做De Facto Marriage,指男女在事实上成为夫妻,不管他们是否举行婚礼或者在公众面前以任何方式承认对方。 在澳大利亚只有注册结婚的配偶才享有法定的配偶权利和义务。
而无论已婚还是未婚,凡是同居在一起且构成家庭关系的男女都是受支持的,并负有同样照顾对方的职责。即使将来分开或不在一起了,过去共同生活的经历仍然是不可抹杀的。 但无论是已登记的“形式上的”婚姻,还是在“事实层面”的De Facto marriage,只要是合法的,就会受到相同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