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离婚后香港移民影响吗?
有影响的,而且影响还很大! 之前有过案例,夫妻一方是香港居民,另一方是大陆人,在内地登记结婚并办理结婚证认证手续。之后以婚姻签证去香港定居,最后却被发现其在香港的婚姻状态为单身,因而遭到拒签。 原因就在于,他们在内地登记结婚没有到民政部门做结婚登记,而是做的所谓的“公证”,从而被认定是在台湾或者国外注册的所谓“离婚”,进而遭到拒签。 为什么会这样呢?
第一、因为根据国内法,夫妻双方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才算合法婚姻关系;
第二、因为是内地婚姻登记所以没有记录,因此要证明这段关系的存在就必须拿能够证明婚姻的文件,比如身份证户口簿,还有两个人的合影等等(这些在离婚的时候都是要给的);
第三、之所以选择香港作为移民目的地是因为香港对婚姻状态是承认的,换句话说,你在香港也是单身。 但问题是,当你在内地通过非民政部门注册的方式实现离婚的目的后,你在香港也必然会被认定为单身。 因为内地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地,而香港也不是。 (这里要注意一点,虽然内地和香港都认可离婚证书,但是内地的离婚证书只能证明你们在内地是单身,而香港的离婚证书只能证明你们在香港是单身,这一点不同导致了后面问题的出现)。
这个时候,如果申请人以虚假材料申请移民的话就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73条之规定,申请资料中有假证明的属重大不实申报,会被禁止入境,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会被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