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日本难民签证?
1,如果你是在日华人的话,可以直接给所属地的入国管理局写信提出申请。 信的内容主要是说明你的出身、在日的经历和现状(包括婚姻状况和无固定收入等)以及希望成为难民的理由等等。
2,如果非华人,想要以难民身份进入日本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通过在日本有接收人并且此人有能力担保的途径;另一个是通过政府指定机构申请避难。但这两种方式都要受到日本政府“排外”政策的限制。 在日本人看来,所谓的“排除”是指不接受中东地区和南美地区的人作为新的移民进入日本,当然这个政策也影响到以难民身份欲入境者。根据1951年制定的《国籍法》第六条之四,对于申请难民签证者,如果其属于中东或南美民族时,原则上不予准许。想申请难民签证的人如果属于上述地区民族的话,不管有多么充分理由,都是不可能获准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中东”与“南美”并不是地理上意义上的这两个地区,而是指文化上的含义。所谓“中东”是指阿拉伯世界,也就是西亚北非一带;而南美则是指拉丁美洲各国。虽然很多亚洲国家的人在历史上或者由于现在的战乱曾经生活在上述地区,但由于他们不是来自当地的原住民,因此都不属于被排斥的对象。
比如,二战期间东南亚各地有不少华裔受到压迫,他们的处境类似于当地的少数民族,而日本人却对这些“东方人”网开一面,相当数量的人获得了难民签证而进入日本。